| 作者: 来源: 录入:admin 责编:admin 添加日期:09年10月22日 点击: | 2009年04月16日
科协办发普字〔2009〕13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9年将继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总体安排
(一)时间
2009年9月18日-25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二)主题
继续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开展活动。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活动的主题。2009年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引领未来”。
二、总体目标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做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部署,要求科学技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支撑作用。全国科普日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密切联系广大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造性的开展活动,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
三、具体要求
各级科协要高度重视2009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搭建全国科普日活动社会化大科普工作平台
各级科协、学会科普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要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投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努力构建大科普工作格局。
(二)创新科普日活动的形式,吸引公众广泛参与
各地要进一步研究公众对科技知识的需求,敏捷捕捉社会公众的关注点,积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要通过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科技教育、传播、普及活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必要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
(三)加强科普日活动与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的结合
各地在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要充分利用、整合现有科普资源,根据需求和实际开发新的优质科普资源,畅通科普资源服务的渠道,注重资源使用效果,扩大科普资源的受益面;要广泛吸纳社会优秀科普资源,有效集成并推广使用。各级科协、学会科普部门要积极开发科普资源,支持和指导基层和社会各界开展好科普日活动,特别是在提供科普资源、组织专家指导、争取社会支持等方面做好服务。各地可根据需求登陆中国数字科技馆(www.cdstm.net.cn)查询相关科普活动资源。
(四)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各地要精心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要着力于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全国科普日活动的覆盖面,使更多群众从全国科普日活动中受益。
(五)关于相关材料报送
为统计2009年全国科普日期间各地活动情况,请各地科协和全国学会填写《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1),地(市)、县级科协、省级学会、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填写的登记表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统一汇总后报送。拟参加北京主场活动以及在北京地区自办活动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请填写《全国科普日北京地区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2)。以上表格请于2009年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联系人:陈阿南 胡馨元
联系电话:010-63906628 010-63906629
传 真:010-63906629
电子信箱:kphd@cast.org.cn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中国科协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 上一篇:农业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农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优秀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
|
|
|
内容相关:
|
|
|
| |
|
|
 |
公告栏 |
 |
|
|
|
 |
网站搜索 |
|
 |
热门阅读排行 |
 |
推荐热点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