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科协办〔2009〕14号
各市(州)科协:
现将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09〕30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并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省科协科普部 陈云飞
电子邮箱:cyfyszxx@126.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
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2009年10月14日
科协普函基字〔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县级科协的科普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的科普工作条件和绩效进行量化评价和分析,提高科普工作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2009年继续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对象为全国县(市、区)科协。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科普工作条件和工作绩效两个方面,采用统一的测评指标。在2008年制定的《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指标》和《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指标》。
三、测评年度
本次测评年度时间为2008年。科普工作条件测评主要考察2008年底的情况,绩效测评考察2008年全年的情况。除少数有特别说明的指标外,数据资料所属时间均为2008年。
四、测评组织
本次测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负责实施。各地科协要把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作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结合测评工作广泛调研,对县级科协的科普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对填报数据严格审核;并进行科学分析,确保测评结果准确无误。
五、材料报送程序
1.县级科协填写测评表。
县级科协根据工作记录和实际情况填写“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计分表”(表样见附件1)和“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表样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地市级科协。
2.地市级科协审核、录入、汇总并上报省级科协。
地市级科协对县级科协上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从“中国科协网”(http://www.cast.org.cn/)下载安装“全国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状况测评系统软件”和《用户使用指南》,录入县级科协上报的数据,并在“地(市)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模块中填写对该县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汇总所有县级科协数据并审核无误后,将系统导出文件(.txt格式)电子版上报省科协。地市级科协将县级科协上报的表格加盖公章后报省科协存档。
3.省级科协汇总数据,审核后上报中国科协。
省级科协导入地市级科协上报的汇总文件(.txt格式),在“省级科协对上述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模块中填写对本省每个县级科协填报数据的认可程度。审核无误后,将导出数据文件(.txt格式)电子版、本省测评总结于2009年12月1日前上报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王成巍
电 话:010-68578249;010-68518822-1812
电子邮箱:wangchengwei@cast.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基层处
邮 编:100863
附件:1.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计分表(样表)
2.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样表)
3.县级科普工作状况测评系统软件0929.zip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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